网站首页
词典首页
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词汇:
词汇
大清国籍条例
正文
释义
大清国籍条例
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颁布,共五章二十四条。详细规定有关固有籍、入籍、出籍、复籍的各项原则。并制订《大清国籍条例施行细则》十条,具体规定出籍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。
随便看
长书
长恨歌
铅汞
闵洪学
长恨歌传
闵如霖
铨政
闵尔昌
锄社
闵珪
长房官学
锋剑春秋
长亭怨·与李天生冬夜宿雁门关作
锉
长房录
铅汞甲庚至宝集成
闵鸿
闵鹗元
闵贞
闷海口
长真阁集
长春厅
锐卒勿攻
长亭怨慢
长短句
英汉词典包含224195条英汉翻译词条,涵盖了常用英语单词及词组短语的翻译及用法,是英语学习的必备工具。
Copyright © 2004-2025 egdrch.cn All Rights Reserved
沪ICP备2024086700号-18
更新时间:2025/05/26 09:36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