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汇 | 副留守 | 正文 |
释义 | ![]() 副留守官名。皇帝不在京师,置留守,以副留守协助掌理京师政事。唐太宗攻高丽,以房玄龄为京都留守,右卫大将军李大亮为副留守。其后,京都、西都、北都分置。开元元年(713)改长史为尹,又置少尹,皆以少尹为副留守。南宋初,以掌兵官为副留守。辽代南面官五京留守司皆置,位留守下、知留守事上。金代诸京各置一人,从四品下,位同知留守事下,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。元代大都、上都等留守司均置二人,正四品,位同知下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始置于中都留守司,左右各一人,后改一人,不分左右,正三品,职略同于各卫指挥使,协正留守同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。嘉靖十八年(1539)兴都亦置,与中都同。掌兴都及显陵守护之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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