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汇 | 湖广道 | 正文 |
释义 | ![]() 湖广道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右军都督府,五城兵马司,在京留守右等八卫,荆、襄、楚三府长史司,宣州等五卫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由掌陕西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,均满、汉各一人。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湖广刑名并稽察通政使司、国子监事务。清末改革官制,分为湖北、湖南二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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