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汇 | 举主连坐法 | 正文 |
释义 | 举主连坐法明代关于荐官不当,惩办举主的一项规定。明代选官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,此外还有荐举。荐举之法主要实行于明太祖朱元璋统治时期。明初,进士、监生及被荐者,参错互用。如荐举不当,荐举者连坐,滥于荐举者,依法治罪。永乐元年 (公元1403年),曾命京官文职七品以上,外官至县令,各举所知一人,量才擢用。被举者以后如有贪污,其举主连坐。仁宗时,再次诏令严行举主连坐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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