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汇 | 记注院 | 正文 |
释义 | ![]() 记注院官署名。始置于金。掌修起居注,记皇帝言行。无专职,初以谏官等职事官兼充,明昌元年(1190),诏毋令谏官或左右卫将军兼。贞祐三年(1215)以左右司首领官兼任,遂为定制。元初仍置。至元六年(1269),始置起居注、左右补阙,纪录诸司闻奏之事,遂废。 记注院金负责掌管记述皇帝言行、修起居注之官署名称。其官员大多为兼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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